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需重修考试名单核对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学籍管理细则》第二十五、二十六条规定,2015-2016学年第2学期缴费补考不及格学生需进行重修考试方能获得课程成绩。现将名单下发,请认真核对后通知相应学生准备重修考试。
一、考试对象: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所有课程不合格的本科学生。
二、考试要求:
1.参加重修考试的学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或学生证)方可进场考试。
2.监考老师严格查验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或学生证),杜绝代考等考试舞弊行为。
3.各学院(部)教务干事要协助教务处做好本次考试的组考、巡考等考务工作。
4.各学院(部)应安排教师对参加重修补考的学生进行重修辅导,并将老师的辅导工作量(每门课不超过4学时)列表报教务处。
教务处
2017年4月10日
附:重修学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