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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规章管理制度

 机电工程学院    2024/3/20 14:58:50    

为了加强学生会的管理,规范各部门成员的行为,保证学生会日常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一章 基本章程

一、组织性质

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是在机电工程学院党支部书记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学生组织,以“服务全体师生”为工作宗旨。

二、工作任务

1.代表和维护我院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热情为同学服务,加强我院老师与广大同学的联系,协助和促进我院的教育、管理工作;

2.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积极开展各种科技、文体、学习和公益活动,用实际行动营造积极、健康、活泼的校园文化和浓厚的学习氛围,积极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3.根据学生会成员的需要,开展多种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活动,为提高民主素质、发扬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三、宗旨和义务

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建设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人才;

2.组织和带领同学开展社会服务,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3.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代表学生参与我院教育和管理事务;

4.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打造我院学生文化的良好氛围。

四、基本组织机构

学生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3人,学习部、宣传部、文体部、劳卫部、办公室,心理部,共六个职能管理部门,各部门各设正部长1人,副部长根据各部具体情况而定。各部门总成员人数根据当学年招新情况而定。

五、学生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学生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在学生会各级组织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学生会一切工作和决议,有质询、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3.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二)学生会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

3.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学生会交办的工作,维护学生会的整体荣誉。

4.各级学生会干部除履行成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第二章 管理制度

一、学生会成员招新的相关条件、程序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提升干部素质,增强学生会干部选拔过程透明度,继续发挥我院学生会干部在学院建设和发展,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中的积极作用。现结合我院实际,学生会干部任职条件和选举程序如下:

(一)学生会干部任职条件

1.在籍的机电工程学院全体学生;

2.思想积极要求进步,政治品质、道德品质、心理品质俱佳;

3.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

4.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和纪律处分;

5.在班级、宿舍等公共场所,无违反学院之规定的行为;

6.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有身先士卒的精神和作风。工作态度端正,有较强的服务意识,不但要在学生工作中发挥管理职能,更要注重对广大同学的服务作用;

7.具有很好的执行能力,服从上级领导,能按时按质地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具有良好的民主作风,能紧密联系广大同学,能及时全面的了解广大同学的意见及合理要求,并及时向上级领导、老师反映;

8.能够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9.热爱学生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勤奋踏实,不惧艰难险阻,不怕脏、不怕累,不好逸恶劳;

10.能力突出,具备领导和带动广大同学进步的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

11.具有清正廉洁的干部作风。做事坚持原则,不因人而异,不搞特殊化,并且敢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

(二)学生会干部选拔程序

1.报名

参加竞聘的同学,以自荐的形式到规定招新地点领取《院学生会招新登记表》(以下简称招新登记表)报名竞聘;

2.资格审查

在任学生会干部根据报名竞聘人数及所收到的招新登记表上填写的情况,对报名的同学进行初步审核,各部门根据报名者的综合素质确定候选人名单。

3.面试

先由现任学生会干部共同商讨命制《院学生会招新面试内容》,后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各部门一起安排时间和地点对各部门候选人进行相关面试。

4.拟任名单

各部门根据面试的结果,评议无异议后,上报候选人名单,最后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确定新任学生会成员名单。

5.考察期

召开学生会新老成员大会,宣读新任学生会成员名单,即日对新任学生会成员进行任职考察,考察期为一个月。

6.公示

考察期过后,对考察通过的新任学生会干部名单进行公示,成为院学生会正式成员,学生会干部按照自己所在的职位开展相关的工作。

二、工作制度

(一)活动开展制度

1.学生会各部每学期初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并按工作计划正常、及时开展工作,认真落实计划方案。

2.活动开展前,各部门部长须向学生会主席团申请,并向主席团递交策划书。策划书内容包括:活动的目的、意义,活动的名称、地点、时间、面向的对象、人数、活动开展的经过及可能达到的效果,同时策划书中还必须写明各项预期费用和总计费用,需要协助的其他部门名单。由主席团审议后上报学院。

3.若活动范围庞大,涉及部门众多,须先提交主席团审议,提出修改意见,对活动计划加以进一步完善,然后上报学院。

4.申请没有通过,须无条件执行决议,但申请者有再次完善、申请的权利;申请通过,主管部长不得推委、拖拉,应按时按照策划方案举办活动。

5.学生会各部不得擅自举办活动,否则,若引起不良影响或造成不良后果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6.学生会成员参与活动时需在指定地点进行签到。

凡申请通过的活动,在活动实施过程中,各部门由部长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总结制度

1.学期末学生会各部应及时编写本部门的期末工作总结,并报办公室备案。若有未完成的计划内工作应说明理由。

2.学生会各部举办完活动后,必须及时向主席团上报总结材料并报办公室备案。总结材料中包括以下几项内容:活动开展的时间、地点、人物、活动经过、宣传文稿、活动图片(音像)及活动总结。未及时上报的,主席团成员有责任加以催促。

3.主席团妥善保管好每一份总结材料,不得遗失。

(三)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工作统一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对学生会所有文件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并及时对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在例会上向主席团汇报情况。此外,听取各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经验,保障学生会的工作顺利进行。

2.学生会档案分类为:规章制度管理,学生会成员名单、个人资料、联系方式,其他各二级学院负责人联系方式,会议记录,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各部门学期活动记录,学生会干部档案,学生会的帐目和物品管理簿,平时发放的文件、报告等。平时有关档案都将据此分类,各类档案均要求保存电子版。

3.各部将材料交到办公室后,由办公室按部门、类型存档。各部门如需查阅,归还时办公室必须按原分类存放,并不得有缺损。

4.档案一般不外借,其他单位如须借阅,需经学生会主席同意,并在办公室进行登记并按时归还。

5.各类档案是主席团、办公室对各部门工作表现作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也是办公室对学生会干部进行考核和评优的依据。各部门应该认真对待。

(四)财务管理制度

1.学生会的经费用于各部门的活动开展。学生会的成员必须认真履行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2.学生会的活动经费、票据及帐目应明确,学生会每位成员均有查帐的权利,保证财务公开及经费保管的严密性。

3.学生会各部门在开展活动前提出申请,做出活动经费预算。经费的批准要征得主席团的同意。申请时须说明活动名称、时间、活动负责人、经费用途。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申请的,要在活动开展后的两天内说明情况。不申请者不予报销。

4.活动经费的凭证一般使用正式发票(收据),在发票背面写清活动名称、时间、经手人签名。发票正面抬头: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对不能开正式发票的购品应出据书面证明,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经手人签字。

5.经费使用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任何人不得私自扣留、处置,如有违反,视情节予以处罚。

6.发票统一由办公室保管,按时找学工院长报销。

(五)岗位责任制度

1.建立主席团责任制

1)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组成,负责学生会日常工作。

2)主席团采用主席负责制。学生会由主席整体负责,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主席定期向院主管学生工作老师汇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3)主席团必要时可召开部长会议,讨论学生会重大事宜。

(4)主席团成员接受所有老师和学生会成员的监督。

2.建立部门责任制

(1)学生会各部采用部长负责制。由各部部长负责管理、指导和监督,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

2)学生会各部部长应努力工作,开拓创新,遵守有关规定,树立为同学服务的思想。全力支持学院老师和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3)学生会各部应尽各自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有影响、有意义、有内涵的活动,并做好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

(4)学生会各部应积极、高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不推委、不拖拉、不敷衍、不推卸责任。各部若未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或出现事故,则按所负责任大小,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一定处分。处分:分为学生会内部批评、学院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留职察看等。

5)学生会各部应当强化集体意识、大局意识,积极服从主席团的调配,协调、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主动关心、配合其他各部开展工作。

(6)凡学生会举办或参与的大型活动,都由学生会主席团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有关策划、执行方案,学生会各部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形成决议之前向主席团提出。决议形成后,各部须无条件执行。

7)对不服从调配、未完成任务或负有一定事故责任的学生会干部,经学生会主席团审议,并报学院批准,分别给予学生会内部通报批评、警告处分、取消评先资格、留职查看等处分;情节严重的,报请学生会主席团会议,给予除名。

8)各类处分的记录工作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并报院学生工作处备案。

(六)例会制度

1.全体成员例会

(1)每学期举行俩次次例会,总结上阶段工作,布置下阶段的工作;若本月有大型活动要举办,主席团与负责部门应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商定方案。

(2)例会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3)由学生会主席主持,特殊情况下委托副主席;

(4)学生会成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准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出席者必须提前递向学生会主席请假(具体流程参照《请假制度》),否则按缺席论,并予以纪录;

(5)例会由办公室予以认真如实记录。纪检部负责签到,保持会场秩序,有违反规定的记录。

2.部长例会

(1)每月举行一次例会,通报学生会工作情况,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促进各部门相互了解和信任;

(2)例会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3)由主席团及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参加;

(4)成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准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出席者必须提前向学生会主席团请假,否则按缺席论,并予以纪录;

(5)例会由办公室予以认真如实记录。

3.部门会议

(1)学生会各部须每月需要召开一次本部门会议,总结本部上阶段工作,布置下阶段的工作。会议过后需向主席团汇报会议内容。

2)各部门视情况召开近期活动的总结会议,特别是举办大型活动后,会议须邀请主管部门工作的主席团成员参加,汇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反思不足,由主管部门工作的主席团成员,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给出合理意见。

4.大型活动前动员会议

(1)活动前一天举行;

(2)会议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3)会议由活动主要负责人主持、具体安排各部门配合工作;

(4)由主席团及其他部门部长、副部长、后勤干部人员参加;

(5)成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准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出席者必须提前向学生会主席团请假,否则按缺席论,并予以纪录;

(6)例会由办公室予以认真如实记录。

5.大型活动后总结会议

(1)活动结束后立即举行;

(2)由学生会全体成员参加;

(3)会议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4)会议由学生会主席主持,活动主要负责人进行活动总结,其他各配合部门也要进行总结;

(5)例会由办公室予以认真如实记录。

(七)退会制度

1.退会按事由分为自愿,引咎,擅自退会以及责令退会。正常退会时间:本科、专科大二换届大会结束。

2.退会人员的分类及退会流程

(1)因自身原因需退出本会的干部。

由干部个人提出申请书(1500字)提交至本部门部长,给出详细说明及充分理由,而后部长将此申请书上至主席团,再经主席团成员讨论后,并上报学院领导讨论批准后,此类干部方可退会。

(2)在授权执行重要事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损失或重大事故的,或因其他原因不适合担任该工作的干部。

此类干部应引咎退会,首先,由干部本人上交退会申请书(1500字)给本部门部长,而后部长上交至主席团。随后,主席团成员与学院领导经讨论批准后,此类干部方可退会。

(3)对工作责任心不强、学习成绩差,或是有不良行为,连续旷会或多次不参加集体活动,犯有严重错误的学生干部。

此类干部,本部门的部长应与主席团成员上报情况以后,对其实行劝退,而后由干部本人上交退会申请书(1500字)给本部门部长。随后,主席团成员与学院领导经讨论批准后,此类干部方可退会。

(4)对于未经主席团批准,擅自离职或退出学生会的学生会干部,将给予全院通报,并作开除学生会处理,取消一年的评优资格,并不再给第二次加入学生会的机会。

3.被辞退、开除的会员,以及自愿申请退会的会员,离会时,收回有关工作证件,并不给于第二次入学生会的资格。

4.所有退会程序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他人不得代行。

5.退会人员在通过退会批准后一个礼拜内,做好相关交接工作,并将交接工作的内容整理成档案交与部长及主席团审核。

6.上诉一切退会成员将一律在全院给予公示。

八)会议纪律

1.不准迟到。凡迟到5分钟之内者,算迟到一次,迟到3次算一次缺席,迟到5分钟及以上者,算缺席。

2.不准缺席。凡缺席2次者,由学生会点名批评一次,取消评优资格,凡缺席3次者,视自动退出学生会,由学生会主席团做出辞退决定并进行通报批评。

3.不准吵闹。会议期间,禁止大声喧哗,违者警告1次,经警告无效后,将其喧哗者逐出会场。

4.每次例会被通知人应该按时出席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并向主席团递交假条,经核实、批准后,方可请假。同时办公室相应会议记录员处做好记录。

5.在会场上保持严肃,严禁打电话,发短信,吃零食等行为,违者通报批评。

6.与会人员认真听取会上布置的各项任务,会后认真实施,必要时做记录。

7.与会人员务必严守会场纪律,不得在会议进行期间看与会议无关的资料、书籍或频繁进出会场,影响会议的正常进行。

8.未能出席全体成员会议和部长会议、部门会议者,须事先请假。

(九)请假制度

1.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每日晚签或以学生会全体名义举办的活动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视旷会或未出勤处理,扣除相应的千分;

2.请假人必须将请假条在会议或活动开始前一天由部长签字,主席团审批后交至办公室,办公室干部需保管好请假条;

3.对于紧急情况临时请假,需告知部长。事后两天之内补交请假条到办公室;

4.因个人原因请假次数超过3次(包括3次)者,失去评优评先资格并在全体成员会议上提出通报批评,超过5次(包括5次)者,开出学生会。

三、考核制度

(一)工作组织性

1.例会无迟到,缺席现象,有事需向主席亲自请假(具体考核标准可参考学生会例会制度)。

2.部门组织活动及学生会组织活动需准时参加(考核标准与例会制度考核标准相同)。

3.部长服从主席的工作安排,定期向部门主管主席汇报其部门的工作,成员服从部长的工作安排,分工能及时完成,对形成的决议坚决执行,行动积极。

4.努力维护学生会的自身形象,接受同学监督,起着率先垂范的作用。

5.加强团结合作精神,各项工作能积极主动予以支持。

(二)工作原则性

1.学生会成员不准搞特殊化,需坚持原则。

2.学生会成员要遵纪守法,不能违反校纪校规。

3.学生会成员必须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努力提高工作和学习效率,坚决杜绝舞弊、挂科现象,一经发现核实后,做劝退处理。

(三)工作方法性

1.各部部长每学期初要交一份详细的工作计划,每项活动结束后,主要负责部门要认真总结,并交一份“活动总结书”。

2.工作有主见,能提出好意见和建议,敢于创新,不拘一格。

(四)工作成绩

1.每次大型活动前,活动主要负责人必须做好详细的工作安排,工作职责具体到各部门,各部门具体到个人,主席统一记录,活动结束后,依照事先做好的工作安排严格考核。

对于好的工作作风、工作思路、工作方法要继续保持与发扬;对于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必须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问题出于个人的,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反思,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案方法,并交一份“经验总结书”;问题出于部门的,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召开内部会议,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案方法,部长要交一份“经验总结书”。

2.各部门在各项活动中取得的成绩作为考核制度的一项标准。

四、奖惩制度

(一)制定原则

1.有章必究、有奖有惩、奖惩分明、奖惩有度。

2.学生会的奖惩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坚持民主选举、民主评议、考核和主席团意见相结合。

3.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犯错误的成员,要坚持思想教育与处分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4.办公室具体主管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考核,定期对学生会成员的工作表现量化、在学生会群里公示;具体组织评优和处罚工作,对工作成绩突出和不称职的干部向主席团提交处分意见。

5.本制度包括原则、奖励、处罚和附则三部分,适用于学生会全体成员。

(二)奖励

1.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者;

2.一学期中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集体活动者;

3.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并有一定突出成绩者;

4.为学生会制订计划或献计献策者;

5.职能部门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

(三)惩罚

1.在学生会工作、活动过程中与他人发生争执,有损学生会形象者;

2.故意欺骗主席团、各部负责人者;

3.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者;

4.由主观原因造成的累计两次工作严重失误者;

5.无故缺席例会,不能按时参加活动者;

6.循私舞弊,以权谋私,有“偏向性”追求特权,破坏学生会声誉者;

7.私自挪用学生会财物者;

8.以学生会名义处理个人或其他组织事物者;

9.不能按时提交工作计划、活动总结和经验总结者。

(四)附则

1.奖励方式

1)个人奖:院学生会优秀干部或相应千分。

2)集体奖:院学生会先进部门或相应千分。

2.评选时间

每学期末召开一次表彰大会

3.评选比例

部门和先进个人比例不超过总数的30%。

4.处罚方式

1)个人处罚:警告、内部批评、通报、除名

2)集体处罚:警告、内部批评

(五)关于学生会评优评先细则的补充

1.每学年的评优评先(包括入党积极分子名额、优秀学生干部名额等)会根据你们的工作表现综合评定。

2.基本遵循评优评先名额平均分配到各部门,但是会根据部门分来,部门分排末位的部门不参与评选;如果部门没有符合要求的,则该名额将分配到其他部门,工作积极、表现好的优先分配。

3.先由本人提交申请、准备好评选材料,先交给部长。各部长初审后上交主席团,最终由主席部成员商议决定。

 

注:对学生会规章制度或安排有不满或建议者,应通过正确的途径向主席团反映,不得私下诋毁抨击。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属于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

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实行。

 

 

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

202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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